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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青島9月20日電記者李立中德法治國家對話第十一屆法律研討會9月19日至20日在山東省青島市召開。本次研討會的主題是“刑事訴訟的法律制度和機制”。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宋大涵、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施納倫貝格和德國駐中國大使施明賢出席了會議。
在爲期兩天的研討會上,來自中國和德國的八十餘位立法工作者、政府官員、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專家學者圍繞中德兩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刑事偵查程序的參與者及偵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種類、範圍和適用條件,以及刑事審判程序的參與者及證據規則,特別是證人和鑑定人出庭作證制度進行深入探討。
刑事訴訟法是保障刑法實施的國家的基本法律。當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修訂。今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全文公佈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及其說明,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會議代表認爲,本次法律研討會的成功召開,將有助於中國法律工作者瞭解德國刑事訴訟立法與司法實踐方面的經驗,爲刑事訴訟法的修訂工作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和借鑑。
2012年將迎來中德建交40週年,兩國戰略伙伴關係將進一步全面推進。40年來,兩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領域的交往日益頻繁,合作與交流不斷深化,取得了豐碩成果。2000年中德建立法治國家對話機制,開創了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文化傳統的國家在建設法治國家方面進行平等對話、友好對話的先例。雙方已經相繼簽署了五個實施計劃,確定了113個交流合作項目,每年一屆的高層次法律研討會已經成爲雙方共同探討重要法律問題的有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