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太原9月20日電記者辛紅目前企業違規經營給企業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仍未引起足夠重視,個別企業重違約風險、輕違規風險,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今天的央企法制工作會上表示,企業要進一步完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要探索建立法律專家集中會診制度、全系統法律風險評估警示制度。
黃淑和表示,要建立健全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增強重點業務法律審覈的專業性和有效性,確保法律審覈能夠發現問題,控制風險,創造價值。
他說,央企要探索建立項目法律顧問派駐制度,通過派駐法律顧問全程參與重大項目的談判和運營。要探索建立法律專家集中會診制度,整合集團內部跨區域、跨板塊的專家型法律顧問。要探索建立法律工作述職制度,探索建立全系統法律風險評估、警示制度,對系統內特定時期、特定領域有可能高發的法律風險,及時作出評估和預警,有效杜絕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發生。
據悉,目前央企法律顧問隊伍雖已達到相當規模,但專業資格持證率僅達47%,組織開展法律顧問崗位等級資格評定的比率還不到10%,中央企業一級法律顧問僅有26人,高素質法律顧問轉崗、流失現象仍然比較突出。
黃淑和表示,要大幅提升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的比率。連續多年不能取得執業資格的,要適時調整到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