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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20日訊記者樑士斌近日,交通運輸部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客船、危險品船舶等運輸企業和船舶市場準入管理及市場監管,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含港航管理機構)應逐步建立健全水路運輸企業和船舶誠信制度以及經營資質預警機制。
通知強調,不符合經營資質的“四客一危”運輸企業,一律不準籌建和開業;嚴格執行客船和危險品船新增運力“先審批、後建造”的規定,不得爲未取得新增運力許可或超過報廢年限的船舶核發營運證;對提供虛假申報材料、尚未取得相關許可的,兩年內不受理其同類申請,已取得許可的,依法取消其被許可事項,並對未認真履行審覈職責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不完善、專職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等不符合經營資質條件的企業,責令其整改並可限制其新增同類船舶運力,情節嚴重的應依法停業整頓;對存在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等行爲的企業,要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