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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西寧9月20日電記者韓萍記者從今天閉幕的青海省人大工作會議上獲悉,《中共青海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的意見》和《中共青海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的意見》已經青海省委第129次常委會審議通過。
《中共青海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的意見》從進一步提高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不斷加強和改進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重視發揮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各級政府、法院、檢察院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等五個方面,闡述了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和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性。
青海省委副書記王建軍在會議上強調,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主動把人大工作融入青海發展大局,依法認真行使好立法、監督、決定重大事項、人事任免等職權,做到與省委工作合拍、與全省工作同頻、與改革發展共振。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法院、檢察院要進一步增強人大制度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制定強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主動、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貫徹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決議和審議意見,積極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