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通訊員於婕李媛)49歲的原北京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北京公聯安達停車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賈維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昨日記者獲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8月至2010年5月間,賈維利用擔任北京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北京公聯安達停車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北京京恩順達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祁某的請託,在北京公聯順達智能停車管理有限公司股權改造過程中,賈維同意將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公聯順達智能停車管理有限公司56%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北京京恩順達投資有限公司。爲此,賈維先後兩次向祁索要200萬元,用於購買房屋、汽車和個人及家庭消費等。
公訴機關認爲,賈維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