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20日召開的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上了解到,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登記自查工作已基本結束,進入全面糾正處理階段。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和安排,穩步推進逐車登記自查、數據審核匯總、重點督導核查、編制核定管理等工作。為全面掌握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情況,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於8月上旬至9月中旬,先後分三批,組成共20個督導核查組,通過召開各級座談會、公安交管部門信息比對、隨機抽取單位實地實車查驗、財務資產賬目核查等方式,赴10個省區市和76個中央部門開展了督導核查工作。在第一階段對28個中央部門督導的基礎上,對國務院各部門的督導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印發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新規定,嚴格了配備更新管理,並根據新的編制標准抓緊重新核定各部門公務用車編制。財政部制定印發了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完成了各分系統辦法初稿的擬定工作。
各省區市創新工作方法,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山西省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違規問題認定標准。湖北省加強業務指導和政策培訓,先後派人10多批次赴部分市州和省直單位進行實地培訓指導。吉林省調低了公務用車編制標准,嚴格執行了中央新的配備標准。河北省將省級機關越野車一律收回,實行集中管理,不作為領導乾部固定用車。廣東省制定了執法執勤用車管理辦法,推行執法執勤用車噴涂顯著標識制度。廣西將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納入專項治理登記自查范圍,並在治理內容中增加了未定編配車和公車登記到私人名下等問題。重慶市、貴州省認真受理信訪舉報,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甘肅省提出審查核實工作要做到『品牌型號、購車價格、購置時間、資金來源、車輛編制、資產管理』等『十核實』,重點檢查面達到100%。 (記者姜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