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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丟失兩年的汽車失而復得,車主夫婦非但不高興,甚至面色慘白。原來,這起丟車案並不像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
2009年3月,家住武清的張某、徐某夫妻兩人來到公安武清分局泉興路派出所報警,稱當日夫婦二人去買東西,由於商場門口沒有停車位,二人便將車停在了路邊,但出來時汽車卻沒了蹤影。民警瞭解情況後立即趕到現場勘察,由於丟失車輛爲銀灰色的三廂夏利車這種較普遍車型,現場也沒有取得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回到派出所後,民警立即將被盜車輛進行網上登記。
2011年9月18日上午,民警在轄區檢查一輛銀灰色三廂夏利車,發現該車的發動機號有被銼過的痕跡,遂懷疑該車爲被盜車輛,於是將司機王某帶到派出所。經詢問,該車系王某於2009年花3000元從朋友處購得,由於當時沒有駕駛證,買回來后王某一直沒怎麼動過這輛車,也不知道該車的發動機號被銼過。前些天王某終於拿到駕駛證,這纔開始駕駛該車上路。而這時民警也查明,該車正是2009年張某夫婦丟失的車輛。
當民警準備繼續深挖線索,詢問王某從何人手中購車時,王某和盤托出的名字令民警吃了一驚:原來賣車給王某的人正是報警的原車主張某。
隨即,民警趕赴張某家中,當張某聽到自己兩年前“丟失”的汽車被找到時,頓時臉色蒼白。在人證物證面前,張某終於交代了和妻子徐某謊稱汽車被盜以騙取汽車保險理賠款的犯罪事實。
目前,張某和其妻子均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尹娜通訊員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