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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近年來,社會保障領域職務犯罪呈現激增形勢,在基層更是顯現出職務犯罪“私有化”的新特點。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犯罪人員的權力過於“私有”的現象,很大程度上還在於職權過於集中,且在行使過程中缺乏監督,使身處要職的人貪污、侵佔的空間增大,機會增多。如果通過加強對低保、醫保等“救命錢”、“保命錢”的統計、上報、發放等各管理環節的有效監控和防範,強化內外監督,完善制約機制,並做到公開透明,注重培養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也許就能有效避免這類案件的發生。
俗話說,良心不可違,“民生”不可欺。然而,卻偏偏有人將手伸向了困難羣衆的“救命錢”——低保金。
經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年底至2010年年初,該縣民政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原科長張鳳喬,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採取虛報、隱瞞、僞造等手段,騙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餘萬元,收受他人賄賂1.9萬餘元。
近日,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張鳳喬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一次回訪得來的“意外收穫”
2010年初夏,沂南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一次回訪某集團公司破產案件時,捕捉到了這樣一個線索:某集團公司破產管理人員周某的丈夫也領取了下崗職工低保金。衆所周知,周某的丈夫供職於該縣某機關單位,系正式在編人員,怎麼可能去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呢?
辦案檢察官通過了解發現,現年40多歲的周某雖系某集團公司留守人員,薪金每月只有800多塊錢,但她平日出入駕車,愛好穿戴,花錢大手大腳,尤其喜歡賭博,一輸就是成千上萬。她既不做生意,也不炒股票,更沒有其他社會兼職,家裏上有老下有小,卻花錢如流水,她從哪兒來的這麼多錢呢?又爲何來得如此容易?
周某多年來一直在公司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由於業務比較熟練,在公司破產後繼續掌管着該公司所有下崗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材料的管理、審查、上報審批、複覈、發放等職權。辦案檢察官聯想到此,不由生疑:難道她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私利?
時間一天天過去,辦案檢察官的行動在悄無聲息地祕密進行。在掌握了周某涉嫌貪污的證據之後,檢察官決定開始正面接觸周某。
很快,由數名辦案檢察官組成的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傳喚犯罪嫌疑人周某立案、傳訊;另一路迅速前往其辦公單位和住所進行搜查。
搜查結果令人震驚:在周某的辦公室和居所中,有整整190本該集團下崗職工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摺。
證據面前,周某沉默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後,悻悻說了句:“我全部如實交代。”
兩個女人之間的“隱祕”實錄
俗話說,三個女人一臺戲。誰又能想到,兩個女人演繹出的又該是什麼“戲”。
據檢察官趙偉介紹:剛開始,周某供述了自己利用負責原公司破產後職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查上報、審批材料的職務便利,用虛報、隱瞞、僞造材料等手段,自2003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以其丈夫的名義共非法騙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近4萬元的犯罪事實。
緊接着,她又將自己夥同縣民政局低保科科長張鳳喬,利用各自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查上報、審批材料、複覈、撥付、發放等職務便利,在原公司低保戶不應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況下,共同非法虛報、僞造、騙取196戶(561人)鉅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犯罪事實。
至此,經過連續3個多月的艱苦偵查,一起相互勾結、非法侵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大案被揭開,一個手握重權而躲在幕後暗箱操作的美女貪官,浮出了水面。
長相俊俏的張鳳喬現年41歲,原籍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早年隨父母來到沂蒙山,大學畢業後最初在沂南一家礦業集團工作,後來憑着聰明好學又考進了沂南縣民政局成爲國家公務員,沒出幾年便擔任該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科長一職。
據檢察官李瑞鵬介紹:張鳳喬與周某的相識其實很簡單。同爲女人又在不同的單位從事同樣的低保管理工作。多年來,一個在企業一個在機關,上下級的業務關係,使她們經常湊在一起。但真正瞄上“低保”、圖謀撈取不義之財的時間卻是在2009年下半年。
有一天,周某到低保科報該公司2009年第四個季度低保金,對張鳳喬說該公司從2009年12月份就開始領取失業金了,問她該公司的低保金還能不能繼續報,張鳳喬對她說:“你們公司人員既然領取了失業金,就不能再領取低保金了,低保金只能領到2009年第四個季度。”
周某說:“那可惜了,你能不能給想想辦法再報一個季度的。”
十分清楚低保政策的張鳳喬一開始並沒有答應周某的要求。但周某“領出來後,我們兩個人把低保款私分了”的直言相告,又不禁令她怦然心動。她暗想:上報低保又不需要民政局的其他人蔘與,只要自己和周某不說,其他人是不會知道的。
張鳳喬借上市局報送其他材料之機,給周某打電話,讓她按照2009年第四季度申請低保的資料“樣板”報上2010年第一個季度的,並對周某直言不諱:“再領一次看看,如果能成,我們就把錢分了。”自然,這兩個女人信誓旦旦“一定要保密,絕對不能和其他任何人說”。
就這樣,周某按照張鳳喬說的把低保材料報來,一共196戶。經張鳳喬上報後,很快這筆低保金就批了下來,並在幾天後撥付到了所在民政局的賬戶上。
檢察官左振海告訴記者:任何一項工作都會有疏忽和漏洞,涉及“民生”的低保更不例外。在監管機制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張鳳喬利用低保金與失業金之間不能有效銜接的空當兒,做出了虛報冒領的“精巧設計”。她們的操作實可謂“人不知,鬼不覺”。
在周某領到低保存摺後,張鳳喬囑咐她:“這些低保存摺都先放你那裏,先別動。千萬別和你家屬說我們套取低保的事。等過段時間,我們再分。”
這期間,已達到佔低保金爲己有目的的周某,爲解決“後顧之憂”,掩人耳目,在發放2009年第四季度低保金的時候,即向職工“如實”宣揚低保金以後停發、只領失業金,還“特意”讓人將這一“消息”轉告其他人。
美女科長:“我沒得到一分錢”
2010年8月30日下午,張鳳喬接到周某親屬的電話,知道周某“出事”了。
張鳳喬一聽就害怕了,但惶恐之餘仍心存僥倖,心想肯定是自己和周某套取該集團公司低保款的事被檢察院知道了。猛然間,她想起了還在手上的10本低保存摺,就匆忙聯繫這些低保戶,立馬對這10本低保存摺進行了安排和處理。
2010年8月30日,這位長相姣好、伶牙俐齒的美女科長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依法逮捕。
兩個女人精心導演的這一出“好戲”,終在辦案檢察官的縝密偵查下,一層層剝去了詭祕的面紗。
據檢察官張琪介紹:性格刁鑽、能言善辯、心理素質較好的張鳳喬到案後並沒有輕易就範,態度十分強硬,要麼對提問沉默不語,要麼就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企圖博得辦案檢察官的同情。
檢察官左振海告訴記者:在一系列查證的證據面前,張鳳喬供述了她夥同周某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僞造196戶(561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冒領低保金195162元(後被法院認定187452元)的犯罪事實。
相比於貪污的供述,對受賄他人19000元錢的犯罪事實,張鳳喬交代得很“從容淡定”:“她(周某)對我說是他們11戶的一點心意,就把錢收下了。因爲我是低保科長,她送給我這些錢,就是好讓我幫忙給她那些親戚朋友辦低保。”
有意思的是,在庭審中,這位能言善辯的美女貪官企圖逃避罪責,辯稱:合夥冒領的這筆低保金一直由周某保管,被周某私自取出用於賭博輸了,自己沒得到一分錢。辦案人員指出,這只是因爲沒來得及分贓而已。贓款的去向問題,並不能掩蓋她從事前預謀到事後多次電話商量、安排的本質,也並不影響她貪污罪名的成立。
□非常案件
通訊員盧金增胡金華
記者範傳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