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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鬥鬥天津市公安局堅持用“主動溝通”維護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深入推進警務公開,通過多種方式與羣衆零距離溝通,問計於民、問需於民,以民意主導警務,及時改進公安工作。
天津市公安局認爲,相互信任是構建和諧的基礎,開放透明是建立信任的基石。他們制定出臺了《天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細則》等58個制度、規定,明確了警務公開的標準、內容、形式、程序以及監督保障措施,通過“市政府信息網”和“天津警務網”等平臺向社會公開各警種警務規定117項、公安信息310件,積極推行網上報警、網上預約、網上審批等制度,並根據廣大羣衆反映的意見和建議,先後出臺、更新服務措施623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6項。
自2003年以來,天津市公安局每年舉辦2次局領導與“出租汽車司機代表”、“企業法人代表”、“娛樂業場所經理人代表”座談會,打造了天津人熟知的“對話品牌”;自上而下建立了110處警工作質量回訪制度、未破案件辦案進度定期回告制度,使涉案當事人滿意度大幅提升;開通了“960111”執法監督服務檯,24小時受理社會羣衆對民警執法工作的舉報投訴,逐件反饋落實情況。這些舉措保障了人民羣衆對警務工作的參與權、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大大增進了羣衆對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長期以來,天津警民關係總體和諧:一是沒有發生嚴重暴力抗法、暴力襲警案(事)件;二是社會治安穩定、警民關係和諧的局面已成爲天津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優勢,公衆安全感、滿意度連續7年保持在90%左右;三是民助警、民擁警的社會氛圍初步形成,全市各種民防力量已發展至近30萬人,社會羣衆見義勇爲人數近3年來逐年遞增10%,全社會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蔚然成風,天津市在全國各省、區、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覈評比中連續7年被評爲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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