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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們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維護老、弱、病、殘等弱勢羣體合法權益,爲他們撐起一片正義的藍天,讓他們盡享社會主義司法的溫暖。該院此類案件90%以調解結案,近日受到了市、區人大和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
今年83歲的周某(男)與72歲的劉某(女)三年前經人介紹結婚。由於雙方結婚時年事已高,加之二人不同的人生閱歷,使得雙方的思想觀念和生活習慣存在着巨大差異,婚後不久雙方便爲家庭瑣事產生摩擦,雙方的子女也都旗幟鮮明地站在各自父母一邊。時間長了,矛盾便愈演愈烈,雙方均感到無法共同生活下去,但是在家庭財產的分割上又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後因周某住院使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周某遂向法院提出離婚。法庭審理此案時,雙方子女均作爲代理人到庭參與訴訟。由於周某和劉某均年事已高、身體不好,且庭審時情緒激動,加之雙方子女的推波助瀾,致使庭審進行得十分艱難。承辦法官考慮到此案的特殊性,便在審理此案時採取先對雙方子女講解法律,再和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的方法進行調解,經過數次反覆地明法析理,終於使當事人達成了離婚調解協議。
用真情驅散心中的烏雲,用愛心喚醒迷失的心靈,讓浪子早日回頭,是東勝區法院少年刑事審判庭法官們的一致追求。在一起搶劫案中,當3名被指控犯有搶劫罪的少年被押進東勝區法院少年法庭時,他們不禁一愣,因爲出現在他們面前的不是慣常的高高在上的審判臺,而是佔據中心位置的U型“圓桌審判”臺:審判人員與被告人、公訴人與辯護人圍繞同一圓桌。被告席的對面就是“圓桌審判”臺,被告席的設置,也不是以往半封閉站立式的,而是課桌椅形式的。整個法庭色調溫和、燈光明亮,看起來更像一間會議室。他們那顆緊揪着的心,終於慢慢平靜了下來。在“圓桌審判”中,東勝區法院還爲2名未成年被告人家長設了“專席”,讓家長們對各自子女進行感化教育。法庭審理結束後,一個特別的場景——法庭教育開始了。“你們的父母辛辛苦苦拉扯你們長大成人,沒想到你們以這種方式和他們見面”;“孩子還小,懇請法庭給他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要好好接受法制教育,不要再做違法犯罪的事”;“你要牢牢記住他們的話,找準人生方向,重新再來爲時不晚”……公訴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審判長依次對幾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孩子們的眼淚“唰”地流了下來,家長們聽此也伏案痛哭。
家庭是殘疾人最後的“避風港”,一個家庭的破裂,對常人而言,是一段不幸福婚姻的終結,但對殘疾人而言,卻是一道庇護屏障的毀滅,因此,在審理“涉殘”離婚案件時,東勝區法院的法官們總會倍加用心。
原告米某(男)和被告溫某(女)是一對年輕的聾啞夫婦,結婚五年來,因爲家庭瑣事,溫某經常毆打米某,最近一次又將米某打得遍體鱗傷,米某無奈之下遂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該案的主審法官瞭解案情後,在無法用語言交流的情況下,便用紙、筆與他們交流。承辦法官從兩人仍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入手,耐心細緻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經過反覆調解,法官的一片真誠終於感動了當事人,最終原告米某撤回了離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