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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叔叔,我要上大學去了。”日前,曾因犯罪被判緩刑的18歲的陸小強(化名)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向關心愛護他的法官們致謝,並拿出大學錄取通知書讓少年法庭的叔叔阿姨過目……
少年搶劫險釀命案
那是2008年5月,時年15歲的陸小強正面臨中考。爲激勵兒子發奮讀書、考入理想的高中,父親曾作出許諾:只要小強在摸底考試中進入班級前三名,就給他買部手機。擁有一部漂亮的手機,是陸小強盼望已久的夢想!經過一番刻苦努力,小強在摸底考試中果然考了班級第三名,然而爸爸看過成績單後卻沒有兌現承諾。小強非常失望和氣惱:“不給錢,我就自己想辦法弄錢去!”他想起前幾天和母親去鎮上種子商店買種子時,發現店主是個老年人,當時他抽屜裏好像有幾百元錢,遂決定到這家種子店去“弄”錢。
一個週末的早上,恰逢鎮上大集,陸小強對父母謊稱要去趕集玩,其實卻偷偷地拿了個錘子來到了這家種子店。陸小強謊稱買菸,趁店主反身找錢的時候,拿出錘子照着老人的頭部砸去,老人的頭開始流血但並未倒下,他向門外大聲呼救。慌亂的小強奪路而逃,但一出店門就被趕集的羣衆抓住,並被扭送到了派出所。
法官有愛柔情司法
“他還是一個年僅15歲的孩子啊!”該案很快訴至齊河法院,面對一臉稚氣的陸小強,少年法庭裏的法官們無不爲其惋惜。在對陸小強的品行做完社會調查後,主辦法官意識到:這是一個平時學習用功、此前並無劣跡的孩子!如果將其判刑入獄,不僅達不到矯正的目的,還極易在監獄特定的環境中被“二次污染”、徹底改變扭曲他的人生,給他及他的家庭將帶來無盡的痛苦。
正當小強還差幾天就要滿16週歲時,2008年8月20日,主辦法官力促雙方當事人就附帶民事賠償部分進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最終,受害人接受了小強家人的賠償、對小強的行爲表示原諒,並申請法院對其從輕發落;齊河法院依法以搶劫罪從輕判處小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宣判後,齊河法院和檢察院、學校、村委會等多方共同簽署協議,約定對其進行“全程關注”,使其真正融入社會,直至其18歲成人,並幫助其家長將錯過中考的小強送入當地的一家職業中專學校繼續上學,使其還可以有參加高考的機會。
重新回到學校後,每過一段時間或每逢節日,主辦法官和檢察官們都會一起與小強所在的校領導和班主任進行交流溝通,幫助小強克服生活中的困難,避免其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在今年高考中,小強如願參加了考試並被山東省內一所本科大學院校錄取。
陸小強對三年來關心他的法官和檢察官們說:“通過這一挫折,我最大的收穫就是學會了感恩,知道了不該做的事,絕對不能去做。”
“全程關注”失足少年
陸小強案是齊河法院和檢察機關共同推行對未判實刑的未成年人進行“全程關注”制度的第一個案例。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2010年初,齊河法院和檢察機關共同出臺《未成年人犯罪全程關注制度》,從庭前、庭中、庭後三個不同的環節,對未成年罪犯全程關注,跟進幫教措施、心理疏導、社區矯正,使其融入社會。到目前,他們“關注”的5名未成年犯,已有1名進入高校學習,2名成長爲年收入近5萬元的個體餐館老闆,另外兩人正常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