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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黃星航通訊員黃 建)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9月22日召開全區法院“陽光司法”電視電話會,要求全區法院以四大措施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公開工作的要求。此前,廣西高院已出臺了《關於在全區法院深入推進“陽光司法”的實施意見》。
爲把“陽光司法”打造成廣西法院工作的一大品牌和亮點。廣西高院要求全區法院一要繼續加強信息化建設,構建方便快捷的公開平臺。充分利用網絡公開時間及時、傳播速度快、覆蓋面廣、影響深入的優勢,提高司法公開的層次、水平。加大審判管理系統應用力度,通過數據交換平臺實現三級法院案件信息數據的同步傳送,通過隨機分案、自動排期、審限監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爲因素,確保從立案到結案全過程的透明公開。二要穩步推進裁判文書公開和網絡庭審直播工作。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庭審活動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要求,對庭審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並刻錄成光盤存入案件卷宗;同時,積極推行網絡庭審直播,把網絡庭審直播作爲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評價的新方式,不斷提升庭審的公開透明度。三要做好開庭審理和聽證工作,進一步提高開庭率、聽證率。廣西高院要求高院機關民商事、行政申請再審及申訴案件的聽證率不低於35%。同時要求進一步推進、完善執行異議案件、涉法涉訴信訪疑難案件和保全異議案件的公開聽證制度。四要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自覺接受監督。今年9月20日廣西高院公開開庭審理五件減刑案件,高院院長羅殿龍親自擔任審判長,邀請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監督指導,得到了代表、委員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