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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24日電(記者李麗輝)爲了加強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水利部對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辦法與分配暫行規定進行了合併修改,制定了《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管理辦法》。
補助費將綜合洪澇成災面積,水利工程設施水毀損失情況,農作物受旱成災面積及待播耕地缺墒缺水面積,因旱臨時飲水困難人口、牲畜數量,地方(部門)防汛抗旱投入與財力狀況等相關因素進行分配。辦法要求,在遭受嚴重水旱災害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切實落實責任,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防汛抗旱資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