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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遷”,必須剷除!
解說:
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紛辦,中央四部門嚴肅查處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
主持人:
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其中副省級1人,市廳級4人,縣處級20人。
解說:
補償協議未籤,數百人就開始了暴力,對這起造成1人死亡的惡性強拆事件,監察部責令長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及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長春市市長公開道歉。
於有(受害人):
來一夥人,二三十人,拿棒子、拿掃帚說衝出來就整死你,打死你。
解說:
面對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法律必須遵守,面對中央三令五申多次發文禁止,政令必須貫徹。
《新聞1+1》今日關注“暴力拆遷必須剷除!”
主持人(白巖鬆):
您好,觀衆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強拆一直是這幾年來我們身邊的很多人高度關注的事情。
今年1月21日經過兩次徵求民意的新拆遷條例開始正式實施,很多人心裏鬆馳下來了,覺得這下好了,有了法律法規來做保護神,估計那些強拆就不敢那麼囂張了,哪想到依然有人頂風作案,而且依然相當野蠻。
解說:
責令長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及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長春市市長崔傑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
近日,國家四部委通報了今年上半年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的調查處理結果。今年3月26日,發生在長春市長久家園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一起違法違規拆遷案件,就成爲此次通報的典型案例。
字幕提示:
長春一家公司擅自違規強拆致1人死亡。
長春半夜瘋狂強拆,劉淑香被砸死樓底。
強拆致被拆遷人被埋窒息死亡。
(播放短片)
解說:
3月26日晚21點,數百名有組織的人員及18臺鉤機,衝進了尚有11戶居民居住的第四宿舍區內,他們採取投擲磚塊,破壞門窗,將人強行拖出等暴力手段,對多棟樓房進行了強行拆除。在此過程中,48歲的劉淑香因爲沒有能及時撤離而被掩埋在了瓦礫之下。在被掩埋的一個多小時內,劉淑香四次用手機打110報警,並多次向其親屬求救,其親屬也都多次報警,並向市長公開電話求助,但無人到現場制止。事發50分鐘後警方纔到現場,但遲到的警方卻輕信強拆人員“樓內無人”的說法,並未採取救助措施。直到28日下午,市公安局才組織人員將劉淑香挖出,此時劉淑香已經窒息死亡。
後經查明,長春電影製片廠第四宿舍區這個項目,早在2010年5月-2011年1月就曾發生3起違法強拆,但相關部門均未嚴肅查處。而在案發時,項目開發商長春市科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尚未與182戶居民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此次通報中,科信公司總經理楊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主持人:
這條消息一出來了之後,今天全國很多報紙都給予了很大的版面進行報道,而且有相當多的報紙頭版甚至是頭條來關注它,因爲畢竟強拆事件是老百姓太關注的事情。
在這樣一種背景下和高度關注之中,我們當然也關心在這11起案件當中爲首的長春市的態度和報道會是什麼樣?我們今天就打開了《長春日報》,結果在頭版上沒有看到,頭版頭條好消息“1800名村民終圓大橋夢”,祝福這1800名村民。整個頭版都沒有找到這條消息,接下來我們在各個版的要聞介紹當中也沒有看到,當時心一涼,以爲是不是長春就不會報道這起可能會讓自己有點沒面子的消息。最後我們翻啊翻,終於在第八版找到了這條消息,標題是“監察部等四部門查處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事件”,而且這個時事版是以國際新聞和全國其他地區的新聞爲主的版面,而且給它的處理也可以說相當低調,就像過去有很多事情出現了就是颱風來了,外面風暴非常大,但是風暴眼、颱風眼卻是非常平靜的。因爲比如說在今天的《長春晚報》當中也沒有找到這消息的報道,而且在新聞當中歷來有一個準則叫“貼近性”原則,也就是說不管是好消息或者不好的消息,跟你的關係越近,它的新聞性就越強。因此這樣一個應該跟長春關係非常近的消息,被處理到了第八版,別的我不清楚是怎麼樣的一種思考,我僅僅從自己學新聞的角度來說,從貼近性的處理方面並不是很好。
接下來再看這次監察部等四部門的處理,責令長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並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長春市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我們接下來就開始尋找,有沒有已經開始道歉了。有人就說你太性急了,今天大家剛看到這樣一個消息,其實在9月9日就已經通報了6起這樣的案件,當時已經責令長春市市長要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但是我們查了相關的媒體,沒有,然後也問了長春的老百姓,他們說也不是很清楚。我願意把它理解成,是因爲的確時間太緊了,還沒來得及去做這種公開的道歉。
換一個角度,也有人在今天我們採訪的過程中說,其實這是希望更低調一點,因爲可能挺沒面子、挺不好意思的,更讓大家可能沒面子的是,當你犯了錯誤卻不能用更坦誠的態度去面對。如果我沒有記錯,好多年前,當時在吉林省一個百貨大廈裏發生了一起非常大的火災,而且傷亡也很讓人痛心。沒有想到,第二天時任吉林省省長洪虎在《吉林日報》頭版上向全省的老百姓道歉。這一件事情,這樣一個道歉的舉動引發全國媒體的高度讚揚。有的時候當你不怕犯錯誤,犯完錯誤之後能用非常好的態度去面對並且誠懇、真心道歉的時候,其實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情。因此我們也期待,現在只是由於時間太緊,接下來我們能看到,不管是長春市政府,還是長春市市長能有一個公開並且高調,而且非常發自內心並且真誠的道歉,因爲這個對事情的解決更好。
接下來我們繼續走近很多起強拆的案件當中。
(播放短片)
解說:
衝突、對峙甚至還有汽油瓶。原本應該是平等協商,原本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但是暴力拆遷卻讓48歲的劉淑香和58歲的王家政??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被通報的11起強拆致人傷亡案件都發生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後的半年內。其中6起屬於違法違規強拆致人傷亡,5起屬於依法依規組織拆遷,但由於現場處置不當致人傷亡。
字幕提示:
特點一:違規強拆
解說:
按照新的法律,取消行政強制拆遷,超時不搬遷的由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然而,在今年5月2日,遼寧盤錦新龍臺去??拆遷辦既沒有按法律規定與承租人簽訂補償協議,也沒有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就組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和民警實施了強拆。
(電話採訪)
張國強(《法制日報》記者):
據當時足道館的人員講,在5月2日早晨5點鐘左右,他們的房門突然間被人踹開,但是由於房屋斷水斷電,他們也看不清具體人員是誰,但是說看到幾個身着制服的人,手拿着棍棒踹門進去了,說房子要拆,然後他隱隱約約看到窗戶進來一道光,他看見業主拿着一把長刀,把踹門的人給捅了。
解說:
相似的情況還出現在湖北省棗陽市的1起強拆案中,在未與被拆遷戶簽訂協議的情況下,棗陽市惠彎??社區黨總支書記兼居委會主任陳國民??,自行組織村組幹部20多人動用兩臺挖掘機強拆,並與羣衆發生衝突,導致被拆遷戶受傷。
字幕提示:
特點二:傷亡嚴重
解說:
今年3月6日,唐山長各莊??村負責人,村治保主任張學京??在村委會主任高小鵬授意下,組織十餘人,四輛裝載機,對七戶未簽訂協議的村民房屋實施強拆,造成村民高敬華在拆建中受傷??。
(電話採訪)
曹天健《(法制日報》記者):
我到現場採訪以後,村民高敬去至今還在牀上躺着,還在養病。他的妻子劉玉雙跟我介紹了當時的情況。當時當地的鉤機正在推她這個房子,她一看就趕緊想往外跑,這時候外邊就有人喊,說你們誰敢出來就砸死誰,房頂剷車已經給鏟塌了,她就衝出去了。她愛人在之前就患病多年,是腰椎間盤突出,做過四次手術,當時在家養病,也跟着劉玉雙一起從屋裏衝出來,剛到院裏,這個剷車在鏟房頂的時候,掉下來的石頭就把她丈夫砸傷了。
字幕提示:
特點三:補償不合理
解說:
在被稱爲新拆遷條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有補償不得低於市場價格,並由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房產價格等規定。然而,從此次通報的案例看,補償價不合理情況還是廣泛存在。以長春強拆案爲例,補償標準遠遠低於2010年長春市房屋超過6000元的均價,而居民拒絕簽署拆遷協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補償過低。此次四部委的通報中,很多強拆案開發公司都沒有與被拆遷方居民達成補償安置協議。
主持人:
關注的目光還是回到長春這起非常典型的強拆案件當中。在這起案件當中,最後被追責的人當中會有長春市朝陽公安分局局長;公安分局紀檢組長;還有公安分局長久路派出所黨支部副書記、所長等等,爲什麼還會有公安局的人被處理呢?其實我們復原在整個強拆案件行進的過程當中,後來窒息死亡的48歲的劉淑香曾經四次打電話求助,她的親屬也趕緊去求助,但是接到這樣的報警電話等等,50分鐘之後公安幹警纔來到了強拆現場。而且來到了強拆現場也只是聽信了拆遷公司在那說的話語,“樓裏沒人”,然後就沒有認真去管。可以做一個假設,如果當時認真負責,並且更快更早,而且能夠及時制止,劉淑香是不是就不會死亡。所以這裏面在後面問責的時候自然就要問到了他們的頭上。
爲什麼還有長春市朝陽區區長公開電話辦公室科長也被問了責?再次復原這個案件的過程當中,當時在晚上,也有是臨近12點的時候,市長公開電話的辦公室,打電話打到了這個區長公開電話辦公室,要求區領導去現場處置。但是人家這塊的人也真夠膽大的,接到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來的電,要求他們區的區領導去,他居然敢不告訴區領導,是真的沒有告訴,還是後來一種什麼因素,將來我們希望得到更加準確的答案。但是就是這個沒有向區領導彙報,導致區領導也沒有去現場進行這種處置,所以他也在這次被追責過程中。
其實在復原這個案件當中,還有很多細節非常讓人感覺觸目驚心:第一,幾百人出動了18臺鉤機,是晚上9點去的,是月黑風高,伸手不見五指這樣一個概念當中。這就存在一個理論上如果以人爲本,要保護人,白天可能大家肉眼看得更加清楚,晚上容易出現這種狀況,這本身就讓人非常驚訝。還有在現場對他僱傭來的人,幫着進行強拆的人,發了6萬的現金來鼓勁、打氣,可見想要強拆的勇氣是非常之強的。這一個又一個細節能夠看出來,即使1月21日新的拆遷條例已經開始實施了,但是這種野蠻而且不計後果的強拆依然在現實中存在着,其實不止在長春了。
(播放短片)
主持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昨天正式公佈,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解說:
今年1月21日,備受關注兩次徵集民意的新拆遷條例正式頒佈實施。
主持人:
在新拆遷條例當中還有一個非常英明的舉動,就是行政強拆已經被成爲歷史了,被取消了。規定政府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進行強制拆遷的,必須得向法院進行申請,然後由法院來審覈並執行。
解說:
法院的介入讓很多人看到了告別違法違規暴力拆遷的希望,然而看看此次四部門的公佈11起強拆致人傷亡案件,發生的時間大都集中在今年3月、4月和5月,都是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頒佈實施之後,而在此期間,國務院辦公廳、中紀委、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關於禁止強拆的通知和檢查更是密集出臺。
主持人:
中央紀委監察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案件。
國土資源部日前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徵地拆遷引發的惡性事件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堅決防範、查處強徵、強拆等違法行爲。
國務院辦公廳在近日發出了通知,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徵地拆遷制度規定……
國務院法制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有關征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
解說:
就在三部門聯合下發專項清理通知的一個星期之後,又一樁暴力拆遷案被披露出來。
字幕提示:
2011年7月23日新聞
主持人:
6月26日-7月9日短短的15天裏,在黑龍江慶安縣竟然發生了3起暴力強遷事件,其中多人受傷。
解說:
爲了儘快完成拆遷,慶安縣的三家房地產開發商均動用了暴力手段,安排身份不名人員對居民進行威脅,逼迫他們離開,更有甚者使用了挖掘機直接剷倒房屋。
字幕提示:
2011年7月23日新聞
劉鳳歧(慶安縣縣委書記):
連續三起這樣的事,我們感到我們也是有責任的,我們沒有把這個市場管理好,沒有真正使這件事得到遏制。
解說:
徵地拆遷關係羣衆切身利益,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國務院、國務院高度重視徵地拆遷工作,要求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切實做到依法、文明、和諧拆遷。
但是面對上半年11起案件,面對57個被問責的責任人,面對依然存在的違法違規暴力拆遷,需要引起我們警惕的還有什麼呢?
主持人:
暴力拆遷的確已經持續一段時間了,而且在這幾年總有一些非常極端的案例,因爲強制拆遷或者叫暴力拆遷出現在公衆的面前,撩撥着公衆的神經。也正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兩次徵求民意,大家期待着新的拆遷條例一旦出臺之後,能成爲一個令行禁止,會起到非常好的一種作用。但是監察部等四部門所通報的這11案件,恰恰全是發生在1月21日新的拆遷條例正式實施之後,這就意味着有的時候一個大家期待了很久的新拆遷條例的出臺,並不能直接帶來大家立即期待的結果。
前幾天,《人民日報》的人民時評上也發表了一個評論,在其中有這樣兩段文字,徵地拆遷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一些地方的拆遷之所以成爲“火藥桶”,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羣衆工作不到位,方法簡單,甚至以強迫、威脅等方式對待被拆遷羣衆,致使矛盾不斷激化。其實長春這起暴力拆遷,並且導致1人死亡的案件之後也引發了老百姓的極度不滿。
在拆遷過程中,倘若政府自己都不遵守法律,又如何引導羣衆在法律框架下表達訴求?我覺得人民時評上的這句話可以說問得非常非常重。倘若連個體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維護,所謂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於民?
這個時候不妨再看一下,這次通報的11起案件當中,6起強拆典型案件的過程:
1、長春市強拆案件:拆除公司介入強拆。違法違規的地方很多了,其中包括着都沒有跟所有的住戶簽訂完安置補償條例,這在新的拆遷補償條例當中當然是違規的。
2、盤錦市強拆案件:在沒有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的情況下,政府分管領導同意。這就是剛纔人民時評說提出來的問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組織了強拆,最後導致出現了傷亡的狀況。
3、哈爾濱市強拆案件:區政府和開發區領導同意,都是在領導同意。區拆遷辦、執法局等部門組織強拆。
4、棗陽市的強拆案件:街道辦事處黨總支書記自行組織村幹部進行強拆,這更猛。
5、唐山市的強拆案件:村委會主任授意,村治保主任組織實施強拆。
6、株洲市的強拆案件:區人民法院組織強拆。這塊給了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提醒,在有的時候如果不能做到和諧合法,把該做的工作都做好,即便是人民法院來組織強拆也會出現這種傷亡的狀況。
說到這的時候,恐怕很多人就要去分析一下,爲什麼這一次監察部等四部門如此高調地通報這11起強制拆遷所引發的傷亡案件。我想恐怕有三種原因在這做一種重要的支撐:
第一個需要,這11起強制拆遷案件,尤其在新的拆遷條例已經正式實施之後依然如此暴力拆遷,是可忍孰不可忍,實在看不下去了,必須要進行嚴肅處理,也就是事情的惡劣程度讓四部門覺得必須嚴肅處理,然而這僅僅是這次嚴肅處理的第一個需求。
我覺得第二個需求和第三個需求也非常重要,當然這僅僅是我個人的分析。爲什麼這四部門如此高調,並且新華社通稿,全國的媒體幾乎都關注。
第二個需要,不僅讓長春、盤錦、哈爾濱、棗陽的市長們能夠感受到不能這樣做,很重要的是通過對這些事以及相關人員的追責,讓全國所有城市的市長包括書記們,一定要弄明白一件事,強制拆遷中央政府很不滿,而且非常非常重視,市長們以後請不要再這麼辦了,引以爲戒。
第三需求也很重要,就是讓所有的老百姓知道,這事不是沒人管,不是不重視,而且是高度重視。通過這11起案件的嚴肅處理,恰恰就是發出了這樣一個信號,我相信老百姓可以接收到這樣一種信息,對未來的強制拆遷,包括動用法律手段去保護自己的權益有着更好的一種心理準備。
針對這樣的通報,專欄作家魏英傑也說,禁止強拆,國務院三申五令。新拆遷條例實施後,惡性事件仍不時發生。這表明強拆背後的利益驅動十分強大,既包括企業的利益,也包括政績的利益。致使地方敢於“頂風作案”,
所以,對強拆不僅要依法嚴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還應抓緊完法規,賦予民衆依法捍衛私產的權利。民衆有保護私產的充分渠道,地方纔會有所忌憚,不敢以公權壓制民權。
很多人都期待,強制拆遷什麼時候能從我們的生活中真正告別。我想,今天我們在媒體報道當中看到四部門對強拆的打擊或許是告別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