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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月26日訊(記者郭佳) 26日,記者從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日照市市屬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誠信等級認定辦法》出臺,市屬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誠信等級認定將從10月1日起施行,每年度開展一次,次年第一季度認定並公佈結果。
據瞭解,市屬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誠信等級分爲A(誠信)、B(基本誠信)和C(非誠信)三個等級。對認定爲C級的用人單位,將作爲勞動保障監察重點監控對象,在參加評優、評先、評勞模等評比表彰活動及公司上市等誠信評價,進行勞動保障審覈時不予通過。
據悉,凡有當年勞動保障年檢不合格;認定週期內舉報投訴的違法行爲和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等發現的違法行爲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拒不接受詢問或拒不提供有關資料等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爲C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