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太原9月29日電(記者趙仁偉、胡靖國、廖君)擁有海外博士學位、通過全國公開選拔上任的山西省太原市水務局原局長都潔因索賄受賄、虛構項目套取財政資金,前不久被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都潔從一名年輕學者到腐敗幹部的蛻變之路發人深省。
上任伊始索賄賂,虛報項目套公款
都潔曾在日本、泰國留學,擁有博士學位,後在武漢大學做博士後研究。2007年7月,太原市委面向全國公開選拔7名縣處級正職領導幹部人選時,時任武漢市漢陽區科技局副局長的都潔,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2007年10月,都潔被任命爲太原市水務局局長,時年41歲,此後又當選省政協委員。
然而,這名被寄予厚望的女博士局長上任不久,就開始了腐敗行爲。經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實中,都潔多次向基層幹部索賄受賄,也曾通過虛報項目套取財政專項資金。2009年1月,都潔向清徐縣水務局局長成某提出,自己購房短缺資金20萬元,之後,成某從獲得下撥水資源費的清徐縣東於村村委會主任手中拿來20萬元,送給都潔用於購房。
2008年12月,都潔未履行正規項目申報批准程序,便通過一家房地產公司副總餘某擅自以水務局名義與一家環保科技公司簽訂了虛假的水處理工程合同,約定合同金額48萬元。之後,都潔安排市水務局上報了該項目,33.6萬元的財政首付撥款便撥付到這家環保科技公司賬戶。2009年1月,都潔以女兒的名義與餘某的房地產公司簽訂內部購房協議,並從上述水處理項目財政撥款中拿出26.88萬元作爲購房首付款。
經羣衆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都潔的經濟問題浮出水面。2010年12月,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以都潔受賄35萬元、貪污26.88萬元,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都潔不服提起上訴。今年6月,太原市中級法院經過審理,對都潔受賄、貪污一案做出裁定,維持了一審判決。
辦事獨斷專行,品行難以服衆
記者走訪了都潔工作過的山西、湖北等地一些幹部羣衆。他們認爲,都潔學歷高、會考試,但其言行舉止並不像是一個學者,在當地幹部羣衆中的口碑並不好。
還有的幹部羣衆指出,都潔的迅速墮落表明有才學並不代表有德行,會考試並不代表會辦事,如果領導幹部忽視自身的廉潔自律,加上教育和監督機制不完善,即便很有學問也會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賈桂梓說,從都潔的犯罪過程可以看到,她自恃比別人讀的書多,又是局裏一把手,把組織上對她的信任當成可以凌駕一切的特權,於是赤裸裸地索賄,沒把國家法律放在眼裏。
武漢市知識產權局一位處長告訴記者,自己與都潔有過幾次業務上的聯繫,但一點都沒有看出學者和博士的形象,也聽到一些區科技局的幹部說她過於自以爲是,聽不進不同意見,讓一些同事很反感。
記者在太原市水務局採訪時,一些幹部反映,都潔在日常工作中獨斷專行,單位的大事小事都她一人說了算,剛上任便把單位的財務大權收到自己手中,搞財務一支筆,花什麼錢,花多少錢,都她一人拍板,把單位當成她家的公司,所有的規章制度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