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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商報報道,9月28日,民政部等12個部門與全國政協開會討論養老工作進展。其中,銀監會負責人表示,由於中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以房養老”難以推行。
在2007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鄭斯林就曾提出“以房養老”觀點,也就是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養老融資方式,老人將自有房屋抵押給金融機構,之後按月從金融機構領“工資”。老人離世後,房屋歸放款的金融機構所有。
“以房養老”除了與我國現行房屋產權制度相悖外,還不太符合我國國情。它首先會遇到觀念上的激烈碰撞。“但存方寸地,留於子孫耕”是千百年流行下來的老傳統,倘若現在老人將自己的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而無法作爲財產留給子孫,這種做法難以讓國人接受。很多人現在成了房奴,到老了又把經濟依靠抵押出去,以抵押款養老,也會讓老人難以適應。
“以房養老”還涉及到房地產業、金融業、保險業,以及社會保障等諸多政府部門,對這些領域的協作與運行要求相當高。如何保障這些行業或部門,公正地經營,嚴格地執法,無疑是一項挑戰。推行“以房養老”,自然就會涉及公民財產的認證問題。目前我國房地產評估還不太規範,必須要求有相對獨立的評估機構做這件事,還得有中間機構負責仲裁,法律救濟渠道也要架構起來。這些因素,都是無法繞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