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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民政廳30日發佈消息稱,從今年11月1日起,該省各級政府將對城市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以及其他特困人員提供基本殯葬免費服務。
據介紹,新修訂的《甘肅省殯葬管理辦法》經甘肅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正式發佈,將於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辦法重點在理順殯葬服務管理機制、加強服務管理制度建設、規範公墓管理、提高殯儀服務水平和喪葬活動、喪葬用品規範標準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辦法》提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殯儀館、公墓等殯葬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列入當地城鄉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建立完善殯葬救助保障制度和殯葬管理執法隊伍,將殯葬管理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辦法》還明確了遺體和骨灰處理方式方法,對殯儀館遺體火化的程序、建立遺體火化檔案、自然災害遇難人員遺體處理、無主遺體火化後骨灰保管期限以及鼓勵通過樹葬、草坪葬、花葬、壁葬等綠色節地的骨灰處理方式等方面,逐項進行了修改規範。
針對殯儀服務不規範、質量不高等問題,《辦法》對殯儀館和其他殯儀服務設施建設選址和功能配套、殯儀館火化設施質量和工作職責逐一進行了規範。同時,還規定對運輸、冷藏、火化遺體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殯葬服務項目收費必須按照財政、物價部門覈准的標準執行。經營性殯葬服務項目須與殯儀館脫鉤並明碼標價,由喪屬自願選擇。
此外,《辦法》還對喪屬辦理喪事活動進行了規範,要求嚴格控制使用明火,禁止在城區街道拋撒冥幣等不文明行爲,嚴禁焚燒、擺放不易降解、污染環境的祭祀用品。 (記者馮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