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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均可參保,年繳費50元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姚長壽)成都市2012年中小學生、嬰幼兒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開始繳費了。昨日,成都市人社局透露,參保繳費截止到今年12月20日止。參保後,中學生、嬰幼兒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支付最高限額爲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1年最高支付限額爲12.5萬元),一個自然年度內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資金累計支付最高限額不超過40萬元。如果兩個險種都參加,一個自然年度累計最高可報52.5萬元。
學生每人每年繳費50元
凡在蓉的中小學校、托幼機構的在冊、在園學生,以及父母具有成都市戶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成都戶籍或有長期居住證的散居兒童和出生60天內辦理了入戶手續的新生嬰兒,除了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外,還可自願參加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學生人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50元,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2012年繳費標準爲244元。民政部門確定的城市“三
無”對象、農村五保戶、低保人員和農村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以及城鄉困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類、精神類殘疾人和其他類傷殘等級爲一、二級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困難家庭中的學生兒童、殘疾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部分,民政部門將全額資助參保。
醫保和互助最高報52.5萬
成都人社局有關負責人稱,參保學生兒童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刷卡辦理報銷手續。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支付最高限額爲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1年最高支付限額爲12.5萬元;一個自然年度內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資金累計支付最高限額不超過40萬元。如果兩個保險都參加,最高可報52.5萬元。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學生兒童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門診統籌支付範圍的門診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按60%的比例報銷,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不超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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