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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關於天津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功能區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在天津濱海新區東疆保稅港區內註冊的航運、倉儲、物流企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
此項稅收優惠政策有利於相關產業在東疆保稅港區聚集,加快推進濱海新區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
通知明確,從2011年8月1日起,對註冊在東疆保稅港區內的航運企業從事海上國際航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註冊在東疆保稅港區內的倉儲、物流等服務企業從事貨物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註冊在天津的保險企業從事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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