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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收購、倒賣無合法手續的汽車,從中賺取差價。日前,西青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4個月,罰金4000元。
25歲的李某是西青區楊柳青鎮農民。前不久,李某和幾名做二手車回收的朋友一起吃飯時,得知有一輛松花江汽車想找買家,因沒有合法手續,所以價格便宜。飯後,一行人來到西青區辛口鎮看車。李某以3000元價格將其收購後,通過朋友找到買家,以3700元價格賣出。
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經調查發現該車爲被盜車,經鑑定價值8000元。法院經審理認爲,李某明知車輛是他人犯罪所得贓物而予以收購併轉賣,其行爲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鑑於其能如實供述罪行,可從輕處罰,一審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渤海早報記者解金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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