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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沒想到法官一出面,拖欠幾年的錢就要回來了,太感謝了!”李堂村70多歲的李老漢握住庭長李懷義的手說。這是筆者日前在山東省曹縣人民法院魏灣法庭看到的一幕,是曹縣法院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曹縣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把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作爲一項“民心工程”來抓,積極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工作中,他們主要突出了“三個字”工作方法。
一是突出一個“快”字。爲方便老年人訴訟,他們採取雙休日立案、上門立案、電話立案等措施;對年老體弱不便到庭的老人安排就地、就近或在家開庭審理。3年來,該院95%以上的涉老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平均審理天數26天;對經濟確有困難的老年人依法減免訴訟費7.2萬元。二是體現一個“情”字。該院在審理贍養案件中,始終體現一個“情”字,他們懷着真摯的感情,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對待老年人。三是注重一個“調”字。該院把調解貫穿於整個涉老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做到立案時調、審前調、審中調、審後調。他們還藉助轄區司法所、綜治辦、調委會、村委會等組織努力做好調解工作。2008年以來,該院審結48件涉老案件,有45件的當事人自動達成調解協議或撤回起訴,調撤率達93.75%。
(胡玉發張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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