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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已經退休的北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因其在任期間涉嫌貪污受賄而被追責。記者昨天獲悉,王紀平已被檢方提起公訴,根據指控,他涉嫌貪污1047萬、受賄435萬。
王紀平今年63歲,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他於2008年11月退休,後於2010年8月10日被崇文區警方刑事拘留。經北京市檢二分院批准,王紀平於2010年8月23日被逮捕。
此案由北京市檢一分院提起公訴。該院指控稱,王紀平於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間,利用擔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夥同北京鈺林天元科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耘(另案處理),在向浪潮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採購稅控密碼器的過程中,由市地稅局信息中心與鈺林天元科貿公司共同出資,成立北京恆信恆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交由趙耘實際控制,並使鈺林天元科貿公司成爲浪潮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的稅控密碼器唯一經銷商,由鈺林天元科貿公司將稅控密碼器加價後,出售給北京恆信恆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從而將加價款1047萬餘元非法佔有。
在受賄罪方面,檢方指控稱,王紀平於2002年至2009年期間,單獨或夥同其親屬,利用擔任地稅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產品採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山東浪潮商用系統有限公司、鍾小春等單位及個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價值435萬餘元。
檢方認爲,王紀平無視國家法律,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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