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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解金釗通訊員李坤)一名送水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現小區內出入的人羣均衣着光鮮,遂心生歹念,多次趁人少之際竄入小區內,用隨身攜帶的“萬能鑰匙”兌開住戶門鎖,盜竊電腦、現金等。一次,其遇到事主睡醒,竟持刀威脅奪走手機。日前,西青區法院以搶劫、盜竊兩罪並罰,對該男子判刑4年,罰金3000元。
被告人姚某現年23歲,系山東省農民,今年春節過後從老家來津,在一處個體送水站當送水工,經常出入不遠處的一個高檔小區。姚某入戶過程中,發現該小區出入人羣衣着光鮮,屋內也是裝潢考究,姚某見狀萌生歹意,決定伺機入室實施盜竊。
姚某趁中午人少之機,先後多次潛入小區,用隨身攜帶的“萬能鑰匙”兌開住戶門鎖,盜竊多臺電腦、現金人民幣、外幣等。一次,姚某在實施盜竊過程中被正在屋內休息的事主發現,姚某在已盜得客廳內身份證、銀行卡情況下,又持刀對事主進行威脅,並搶走手機一部。
日前,西青警方經偵查將姚某抓獲。法院經審理認爲,姚某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和盜竊罪,鑑於其被抓後能如實供述公安機關未掌握的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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