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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清華大學女研究生李燕曾因申請公開“副部長分工”等信息遭拒,而將國土資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10月9日,在接受採訪時她表示,鑑於這三家部委都已向她公開了相關的政府信息,訴訟已沒有意義,她擬撤訴(10月10日《法制日報》)。
這個消息其實在今天看來,“新聞性”或許並不太大,至少不如一個月前“李燕起訴了”這句帶給人們的震撼感那麼強烈——當然,這是相較而言。
這事當時引起了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強烈關注。首先這不同於一般的普通民衆間的經濟糾紛,而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而通過這些年的一些數據顯示,一般而言民告官的勝訴率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再者,起訴者是一位名校高材生,而且僅僅是因爲一篇學術論文,就將三部委一起列入了被告名單。從世俗的角度來看,這顯然有些小題大做,而且多半會吃力不討好。
現在,李燕撤訴了。如果僅從這個結果來看,似乎印證了上述看法,而且可以想象,一個在校生獨力起訴三部委,其間面臨的各種顯性和隱性壓力,自不待言。但是,李燕撤訴卻並非無謂的妥協和折騰,相反,相對於“沉默的大多數”,相較於那些一直對某些公權運作不合理不規範長期隱忍漠視的人而言,她的行爲完全可以視爲一種勝利。
其實,說是“撤訴”都算一種樂觀的說法。因爲從當初報道時就是“還在等待立案”,而這次新聞說的仍然是“她的起訴請求遲遲未能得到受理”,也就是說依現有的信息,法院是否對此正式立案都還模糊不清,說是“撤訴”都算體面的了。但是,“在法院的多方努力下”,國土部等三部委確實相繼公開了相關信息,李燕起訴的目的也已達到。
美中不足的是,當初此案的遲遲沒能立案,和後來私下的“多方努力”。雖然,這個法學院的女生選擇了法律途徑來表達訴求,但是說到底,問題的解決更多的並未沿着既定的法律框架行進,而是在私下斡旋和施壓中,在那種“輿論壓力”和“領導批示”的慣性怪圈中沉浮翻滾。這無疑消解了李燕起訴的價值意義。
即便如此,我們仍然願意向李燕致敬——因爲她當初的毅然起訴,也因爲“三部委相繼公開”這個雖然並不圓滿但至少有了實質進展的公共行爲。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多年了,多數民衆未必知道它具體講了些什麼。
學法律的李燕,卻以此爲據,要求公權部門必須公開那些必須公開的內容。這裏面或許有專業優勢,但是專業並不是全部原因,專業也不能削弱這種行爲的標杆價值。勇於承擔起自己在公共生活中的個人責任,哪怕是從自己的專業出發,哪怕是選擇信仰法律,所有願意爲推進公共進程而進行力所能及的努力,都是值得尊敬的。面對權力失範,面對社會不公,不犬儒不妥協,選擇吶喊選擇行動,這本身就是一種可貴的勝利。
(四川李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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