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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表揚流於形式,就失去了功效。
在我做心理諮詢的案例中,有一個16歲的少年曾經很鄙視並誇張地模仿着他媽媽:“我媽一天到晚就會說,兒子啊你真的好棒耶!切!什麼你真棒、他真棒的,她心裏真覺得我棒嗎?鬼都不信!”生活中,我們也常有此遭遇,無論你巴掌拍得有多響、無論你誇得多天花亂墜,人家就是不買賬!原因有二:一,對方感受不到你是用心去欣賞,用語言真誠地表揚;二,你的表揚是有目的的,表揚一定對孩子有約束的條件。如寶寶真棒!去自己把玩具收起來!這樣久而久之,孩子把這種信息進行了歸類,形成了一種條件反射就是:只要他這樣表揚我,就是要我做事。於是,表揚就成了一種形式,一種工具,而不是動力!於是孩子就開始“油鹽不進”,我行我素了。所以,告訴孩子你真棒是每個家長需要具備的心態而不是有效可行的操作方法。
用心欣賞他人是一種能力,用嘴誇獎則是一門藝術。
用心欣賞就是從心底裏覺得對方好,並把好的地方用最真實的感受快樂地反映出來!只有這樣才能打動孩子的心,讓孩子感覺到無窮的動力,願意越做越好!因爲被人欣賞能讓自己更自信、感覺自己更有價值!
表揚要具體!
“具象誇獎法”:即對具體的行爲進行表揚和鼓勵——如:寶貝今天把書放得很整齊呢!
鼓勵的123法則:這“123”既表示時間的長短,又表示對不同程度的嘉許。對於孩子第一次嘗試並做到的事在1分鐘之內予以讚賞;對於第二次或第三次做到的事,則在2分鐘以後進行鼓勵;對於每天都做的、經常能做到的事,就可以在3分鐘以後予以肯定,如做得很好、很快。
文/黃繹霖(嬰幼兒教育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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