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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劉潔)丟失兩年的汽車被找到,失主卻並不高興,這是怎麼回事呢?
2009年3月的一天,家住武清的張某、徐某夫妻兩人來到公安武清分局泉興路派出所報警,說今天兩人去買東西,由於商場門口沒有停車位,於是二人將車停在了路邊,但出來時停在路邊的汽車卻丟了。民警瞭解情況後立即趕到現場勘察,然而由於丟失車輛爲銀灰色的三廂夏利這種較普遍車型,所以沒有取得任何有意義的線索,回到派出所後,民警立即將被盜車輛進行網上登記。
2011年8月底,民警在檢查一輛銀灰色三廂夏利,發現該車的發動機號被銼,懷疑該車爲被盜車輛,於是將該司機王某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問得知該車爲王某2009年花3000元從朋友那買的,由於先前沒有駕駛證,所以買回來後一直沒怎麼動過這輛車,也不知道該車的發動機號被銼了,前些天終於考下駕駛證,這纔開始使用這輛車。而這時民警也查到該車正是2009年張某夫婦丟失車輛。當民警詢問王某賣車給他的朋友是誰是,王某口中說出了一個令民警吃驚的名字,這個朋友竟然是張某。
民警立即趕到張某家中,當張某聽到他2009年丟失的車被找到時,頓時臉色蒼白,在證據面前,張某終於交代了他和妻子爲了騙取汽車保險謊稱汽車被盜的犯罪事實。
目前,張某和其妻子均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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