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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0月11日訊(記者董傳同通訊員宰德忠)明明手機卡里有幾十塊錢的餘額,但裝到剛買的手機上沒用就欠費停機了。細查原因,原來是手機“吸費”在作怪。10月9日,禹城市的唐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
10月9日,禹城的唐先生到城區一家手機賣場買手機,經銷商十分熱情,向其推薦了一款某品牌的手機,價格爲240元。聽了經銷商的介紹,唐先生當即付錢買下了手機。當天下午,唐先生打電話時卻發現,兩個卡都欠費停機了。
唐先生回憶,兩個卡里至少還有幾十元的話費餘額,怎麼沒用就欠費了呢?仔細查看手機的包裝盒,唐先生髮現手機是“三無”產品。唐先生懷疑自己可能買了部“吸費”手機,一氣之下到禹城市工商局消保科投訴。
工商執法人員受理投訴後,立即趕到手機賣場開展調查。經現場覈實,唐先生購買的手機包裝盒上沒有標註“生產廠名、生產廠址和中文名稱”字樣,證實了唐先生投訴情況屬實,其購買的手機爲“三無”產品,且經銷商提供不出該款手機的進貨發票。
執法人員向手機經銷商指出,其經營行爲違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侵犯了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責令經銷商給唐先生退機退款,並依法對該款“三無”手機進行了查扣,對經銷商經銷“三無”產品的違法行爲進行立案調查。
工商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看仔細,是否有生產廠址、生產廠名,是否有商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是否有中文字樣。不要只圖便宜,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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