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野生魚類安全過冬產卵,促進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江西省決定自2011年10月10日12時起至2012年4月10日12時止,對鄱陽湖水域餘干縣下泗潭港、鄱陽縣洪家穴港兩處港段實施冬季禁港休漁,包括漁業生產作業等影響野生魚類安全越冬的行爲將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