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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懷遠縣居民孫杰見義勇爲身負重傷,事後卻無人承擔醫藥費。當地法院近期作出一審判決:行兇者朱香勝賠償孫杰醫療費、誤工費等5萬餘元,受益人年某夫婦補償1萬元。
《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顯示:80.4%的人支持重獎見義勇爲者,但53.7%的人認爲,“見義勇爲”不能用金錢來衡量。而另一個事實是:浙江省公安機關曾對全省20多年來評選出的451名省級見義勇爲先進人物進行生存狀況調查發現,其中八成以上生活堪憂。這可視爲全國見義勇爲者生活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見死不救成爲公衆詬病的話題,很多人把這樣的行爲歸結於社會公共道德的淪喪。然而,見義勇爲釋放的不僅僅是道德的力量,更有可能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價,如孫杰一樣,見義勇爲的熱血卻換來療傷無助的案例並不鮮見。儘管孫杰最終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了公平正義,但一拖兩年多的維權之路,令傷者心痛、公衆唏噓。可見,單純依靠法律來解決見義勇爲的權益保障,並不是根本之策。畢竟,法律只是解決問題的最後防線,況且勝訴並不能保證補償就一定到位。
司法救濟解不了見義勇爲無助之痛,倡導見義勇爲的社會風氣,離不開社會保障的強力支撐。
對於見義勇爲,應依託現有的公共保障體系,建立一個覆蓋城鄉的專門保障基金,這個統籌基金,既可以相對獨立,又可以與見義勇爲者個人的賬戶對接,用以支付見義勇爲者的日常醫療、助殘、撫卹等等。唯其如此,才能徹底破解道德的現實之惑,才能全面醫治見義勇爲者的心靈之痛。 (木須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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