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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農民持續增收問題:一要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東部,提高中部,主攻西部;二要落實惠農政策,保護農民利益;三要調整優化農村產業結構;四要拓寬農民就業渠道,推動農民創業就業;五要強化經營管理,加大節本增效力度。
二、關於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問題: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強化法律和政策支撐,強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支持;着力實施“產業、人才、項目”3個拉動;要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通過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形式,實現產加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
三、關於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問題:一是穩定現有土地承包關係並長久不變;二是探索解決農村宅基地問題;三是改革集體土地徵收制度,落實好安置政策;四是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五是積極推動“四權”抵押貸款,擴大農戶貸款擔保範圍。
四、關於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問題: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堅持依法、自願、有償流轉農村土地,政府要多加引導、規範、服務,不能用行政手段去強力推動。
五、關於農村金融問題:繼續鼓勵支持推動國有金融機構拓展農村業務,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積極探索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範圍。繼續推動“四權”抵(質)押貸款試點、糧食直補資金擔保貸款試點。積極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幫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
六、關於改善農村民生問題:一是要善待農民,多給農民實惠;二是要增強信心,雖然財力有限,但在改善民生上我們要一件一件地辦;三是要取信於民;四是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爲;五是要從具體事情做起;六是注重精神層面的民生,滿足農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七是要關注貧困人口;八是要抓好食品安全。
七、關於農村社會穩定問題:要精心維護社會穩定,做到解決問題不能“拖”,接待上訪不能“急”,向上反應不能“瞞”,適應形勢不能“慢”,化解糾紛不能“堵”。
八、關於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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