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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10月15日電(記者範春生)遼寧省大石橋市私營業主羅波、詹士強夫婦以做黃金生意爲名,以高額回報爲誘餌,在3年時間內非法集資3800餘萬元,並造成一名受害人索款未果自殺身亡。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以犯集資詐騙罪,一審分別判處羅波、詹士強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2005年,此案的被告人羅波在營口市下轄的大石橋市迷鎮山建造玉皇宮廟,並開了一家咖啡廳和金店,給當地人以及周邊地區的人們以“很有錢”的感覺。從2006年開始,她謊稱自己在上海倒賣黃金,很掙錢,但缺少資金,向親戚朋友借錢。答應付給月息二分至三分,同時按借錢人要求,每月或每年給他們結一次利息。
羅波的親戚、朋友和熟人等爲高利息所動,多則拿出200萬元,少則拿出幾萬元。羅波的丈夫詹士強則負責取款、存款。此間,詹士強的姐姐詹某受到弟弟、弟媳的誘惑,也把辛苦積攢的71萬元拿了出來。
利用上述手段,自2006年至2009年間,羅波夫婦共非法集資3800餘萬元,受害人達到數百人。此後,羅波的幾個買賣都停了業,集資來的鉅款或被揮霍,或損失大半,還欠下大筆外債。2009年初,詹士強的姐姐催款未果,自殺身亡。
法院認爲,羅波、詹士強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承諾高額利息回報,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並致一名被害人受騙後自殺的嚴重後果,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應依法懲處。爲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並對兩被告各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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