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收購病死豬出售加工非法獲利案件,被告人孫軍、周祥紅被判處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各處拘役四個月,罰金1萬元。
孫軍從去年6月份開始收購病豬、死豬,爲此還專門印製了名片,稱常年收購淘汰傷殘豬、死豬、病豬,六十斤以上高價。據瞭解,一頭成年生豬的銷售價格在1000元左右,而病死豬的收購價則在100多元。至案發時,孫軍已累計收購了100餘頭。按照規定,病豬、死豬不能流入市場,應當通過掩埋、焚燒等方式進行銷燬。 (丁國鋒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