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宏鵬黃輝
近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對《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進行了一審。該《條例》草案對關愛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作了細化、補充規定。
條例將關愛留守兒童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納入法規條文。規定,縣級政府應當建立政府主導、有關部門和農村基層組織參與的農村適齡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採取措施,將非戶籍所在地居住(主要指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適齡兒童納入居住地的義務教育,在入學等方面,與居住地學生平等對待、平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