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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胡新橋本報實習生劉志月
這個國慶節,湖北省荊州市沙市農場王橋分場的農民陳年軍挺高興。陳年軍高興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父親死亡的15萬元賠償金拿到手了,還有就是他家這個案例上了當地的“今日說法”——荊州電視臺壟上行頻道的《有麼子說麼子》節目。
今年3月22日,陳年軍86歲的老父親陳萬發遇車禍當場死亡。肇事車共有兩輛,一輛大貨車、一輛小轎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大貨車司機負主要責任,小轎車司機承擔次要責任。大貨車司機願意賠償,而小轎車司機堅持通過法律途徑來確定各自的責任,並稱法院怎麼判決就怎麼賠償。這讓陳年軍一籌莫展:家裏實在沒錢打這個官司。
荊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消息後,派彭德江擔任陳年軍的法律援助律師向肇事司機提起民事訴訟。該案經荊州市荊州區法院、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最終判決肇事方和保險公司賠付受害人家屬共計15萬元。這個結果,讓陳年軍深感欣慰。
彭德江是湖北楚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三級律師。不過,《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在此次採訪中,對彭德江的介紹是“壟上行法律援助團律師”。
這是怎麼回事?原來,今年初,爲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荊州市司法局與荊州電視臺壟上行頻道合作,成立了集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法律服務於一體的“壟上行法律援助團”,由全市市縣兩級法援中心工作人員和市律協共36人組成。荊州市司法局紀委書記、市法援中心律師朱渝擔任團長,彭德江是成員之一。
“荊州電視臺的壟上行是用我們本地方言播報、以農民爲受衆對象的欄目,在每天1小時的節目裏,農民有任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問題都可以直接跟節目組聯繫,節目組根據情況,採取電話連線、預約律師到演播室等形式現場解答農民朋友提出的法律問題。”朱渝介紹說。
在9月30日的節目裏,朱渝就是演播室嘉賓。當天要集中向農民朋友宣傳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湖北省法律援助條例》,節目中朱渝以陳家的案子爲例介紹了這部地方法規及荊州市司法局開展法律援助的情況。
“用過去發小冊子、傳單的方式向農民宣傳法律,現在不好使了。我們在農戶家走訪時甚至發現他們把拿來的小冊子當廢紙用,根本就不會看。想到他們沒時間看,甚至可能不識多少字,我們就用猜燈謎獎勵個洗衣粉啊、牙膏之類的,來吸引他們參與互動。”從事了10年司法行政工作的荊州市司法局局長張欽說,他們的改變吸取了過去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教訓,讓農民在參與中體驗式地學到法律知識、學會依法維權,這其中就包括與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合作開闢法制宣傳專欄,開辦農村法制文化大集和法制文化超市等互動活動,吸引農民廣泛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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