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爲提高執行效率,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利用手機短信的形式向當事人傳送執行信息,進行對話交流,收到了明顯的成效。對掌握有手機號碼又不易找到的被執行人,定期向其發送督促執行的短信,使其在心理上產生震懾力,促使被執行人由故意躲藏到主動履行。對身在外地又表示願意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針對他們來往法院不方便的實際困難,執行法官通過手機短信與他們進行磋商,促使案件的和解執行。對申請人,通過短信將執行風險以及執行進程告知申請人。
短信執行的方式較好地實現了執行工作公開、透明、高效、便民的目的,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升了執行工作的社會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黃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