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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下午5時30分許,慘劇發生在廣東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走在巷子裏,被一輛麪包車兩次碾壓,幾分鐘後又被一小型貨櫃車碾過。讓人難以理解的是,7分鐘內在女童身邊經過的18個路人,竟對此不聞不問。最後,一名撿垃圾的阿姨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現在小悅悅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接近腦死亡,隨時都有生命危險。(10月16日《羊城晚報》)
這樣的慘劇已嚴重地越過了正常人和正常社會所能承受的底線,讓人不忍聽聞。它所引發的排山倒海般的輿論反彈,已無法用語言複述,數以十萬計的網友用跟帖表達悲憤,一遍遍地假設:假如第一時間就有路人抱起女童,她應該沒有生命之虞;假如7分鐘內有一人伸出援手,女童應該可以免受第二輛車的傷害;假如18個路人不都那樣冷漠,女童至少無須躺在重症室......輿論的矛頭紛紛指向那18個路人的見死不救。
這樣的假設和批判有足夠的道德正義作支撐,但我覺得還不夠,應該深入下去:假如第一輛麪包車司機馬上下車,將女童送到醫院,慘劇也就無從發生;假如第二輛貨櫃車司機多一點人性,這起事件也不至於發展到慘不忍睹的地步。在“女童被兩車碾壓”事件中,這兩個司機可謂罪魁禍首,正是他們,殘忍地將女童送到死神的身邊。
稍顯遺憾的是,這個基本事實卻在輿論抨擊18個路人的憤怒聲浪中被忽視了,18個路人代替肇事者成了衆矢之的。這是否主次不分了?這些路人無視女童的痛苦掙扎,當然是不道德的,但直接導致女童痛苦的不是他們,而是那兩個司機。我不知道兩個司機是否在暗自慶幸有人在替他們“擋子彈”?
女童被撞到,路人迅速搶救,上演愛心大傳遞,這是我們渴望的理想狀態。但人性和社會是複雜的,不可能每個人都悲天憫人,都深具公德心,都幼以幼以及人之幼,這是現實。不然,如何顯示那位撿垃圾阿姨的菩薩心腸?善心善行因爲罕見,才如此感人。
客觀審視,“女童被兩車碾壓”事件首先是個法律問題,最該被炮轟的是兩個司機,最該追究責任的也是他們。如果他們敬畏生命和交通規則,出事後勇於擔當,慘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這個前提下再質疑18個路人,於法於情才通。
而輿論偏離這個靶心,對18個路人千夫所指,可以理解爲公衆對滑坡的社會道德的焦慮以及重建公德和良知的渴盼。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否想過,當下爲何“道德淪喪”,其根源也在於法治不彰,規則和規章被擱置一邊所致。正本清源,這依然是個法律問題,急需用法律的手段矯正日益不堪的道德。具體到這起事件,最該受到法律嚴懲和道德批判的也是這兩個司機。(作者:修仰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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