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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張家口10月17日電(譚地)有村民反映稱,河北省宣化縣一鄉政府將所轄23個行政村公章、財務章全部收歸鄉政府統管,造村民辦事很不方便。日前,中新網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據瞭解,村民所反映的張家口市宣化縣江家屯鄉,自2009年始,陸續將管轄的23個行政村公章和財務專章收走,由鄉里統一管理,實現“村財鄉管”的政策。
江家屯鄉鄉長康少明告訴記者,江家屯鄉地處宣化縣洋河南,緊鄰張家口市宣化區。自從這裏的土地納入張家口市規劃使用後,有的村幹部私自簽署土地承包合同,村民之間土地利用的矛盾時有發生,收回公章實現統一管理,就是爲了避免這樣的矛盾發生。他說:“宣化縣不光是江家屯鄉實行‘村財鄉管’和‘村章鄉管’,全縣306個村、村村如此。”
江家屯村支部書記米耐榮稱,“有時村裏想辦點事花點錢,鄉幹部又不在,就得等,實在等不見,就得自己墊錢辦事。”他認爲,統一管理,避免村幹部公章亂用,好是好,但也造成村民辦事不方便。尤其是外出唸書、打工的,想利用節假日回家辦點事需要出個證明,就特別着急。他說:“江家屯村的人還好說,鄉政府就在村上,離得遠的村可就慘了!像沙河塄村,離江家屯鄉三、四十里地,有時蓋個章就得跑好幾趟。”
隨後,記者電話採訪了沙河塄村支部書記劉振林。他說:“村民需要開證明,先在我這裏開個條,然後持條到鄉里換證明。對我們村幹部來說也是好事,有的村民有理沒理總是上訪告狀,這樣也省心。上面怎麼要求,我們就怎麼做,你自己沒辦法。”
家在申家屯村、搞電焊的李平對記者說:“不管出於什麼目的,‘村章鄉管’肯定不符合國家的政策。如果這樣,還要村委會幹什麼?”村民李軍認爲,現在,不管是鄉還是村,幹部們自己都互相不信任。“村委會違規,可以按法處理,怎麼能夠把公章都收繳呢?實際上,不管是村裏,還是鄉里、縣裏,都不解決實際問題,都盯着農民這點土地,因此才爭搶個公章,誰都想說了算”。
10月15日下午,記者就“村章鄉管”一事的法規依據,採訪了江家屯鄉黨委書記杜江。杜江說:“收回村裏的公章,已經兩三年了。”隨後,他以“現在有事”爲由掛斷了電話。
10月17日,記者電話採訪了宣化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王治永。王治永承認當地有“村章鄉管”現象,他解釋說:“完全按《村委會組織法》去辦,有好多事根本行不通。鄉里代管村章,經過層層把關,能夠避免好多麻煩,符合黨的領導政策。”
1998年出臺通過、2010年又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一章的第三條就明確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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