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通訊員鐘鳴楊秋波)管理人員許某因貪婪向收購廢舊材料的小販柴某等人索賄,卻反被柴某等人敲詐十多萬元。日前,柴某等人因敲詐勒索罪和行賄罪被海淀法院判處刑罰,許某亦因受賄罪受到法律的審判。
2007年7月,柴某和妻子康某從河北來北京,希望在北京實現自己發家致富的夢想。來京後,柴某結識了北京人吳某,二人合議在北京找工地拉廢舊材料可以掙錢,於是通過吳某姐夫滿某找到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許某,讓許某幫忙聯繫工地。
儘管此事其實並不屬於許某的職責範圍,但他卻藉此之機張口讓柴某和吳某拿錢,先後3次共索取人民幣1萬元。而且,柴某和吳某幾次請許某去歌廳等娛樂場所消費,將許某找“小姐”的事情照了相片,並把許某向其索要報酬的談話進行了錄音。
2007年11月份,許某承諾的事情一直沒有迴音,柴某和吳某認爲許某故意拿錢不辦事,便用手裏的錄音和照片找到許某,索要15萬元補償費。許某和其妻子害怕曝光,分兩次給了10萬元。
許某以爲自己花錢消災,躲過一劫。一年之後,柴某和康某再次找到許某索要剩下的2萬元,被逼無奈之下,許某又分兩次給了柴某夫妻二人5萬元和3800元。因柴某夫妻繼續索要錢財,許某隻好報警,公安機關遂將再次上門拿錢的康某抓獲,隨後柴某、吳某和幫着出主意的滿某都悉數落網。
目前,柴某、吳某等人已因敲詐勒索罪和行賄罪被判處刑罰,許某亦因受賄罪受到審判。J1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