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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
在筆者看來,這一次調整水價以及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是一項值得鼓勵的有效措施。大幅度拉開少量用水與超量用水水價之間的差距,讓節水企業得到獎勵,讓浪費水的企業承擔高額成本,不失爲一種公平、合理、有效的節水政策。
近日,有本地媒體報道從11月1日起,濰坊中心城區範圍內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都將實行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它們將和居民生活用水一樣實行階梯水價。水資源是一種重要的公共資源,這一思維在此次水價調整中得到了體現———洗浴、美容美髮、洗車業等高耗水行業的水價大幅調高,從5.1元/立方米上調至6元/立方米。
如此大動作調整水價並實施階梯水價制度,定會引起相當部分人不滿,質疑此項政策是在變相提高水費。甚至有人會認爲,實行階梯水價,對於那些資產豐厚的富人或大企業來講,根本就是隔靴搔癢,很難起到督促節約用水的目的;倒是讓那些規模不大的中小企業,可能因此增加生產成本。再者,如果以此類推下去,供電部門把漲價作爲節約用電的措施、賣糧的把漲價作爲節約糧食的措施等等,那不是大亂了麼?
其實在筆者看來,這一次調整水價以及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是一項值得鼓勵的有效措施。還記得今年年初,一場嚴重旱情肆虐北方。特別是山東濟寧等部分地區的氣象乾旱程度已達到兩百年一遇,濰坊也難逃厄運,遭受了罕見的重創。其實,濰坊本就是水資源較爲稀缺的城市,但長期使用“低價福利水”模式卻淡化了社會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問題亟待破題。那麼,既然大衆的節水意識淡了,眼下通過市場化調節重新強調又有何不可呢?
更何況,價格槓桿的確是有效調配市場資源的科學工具。我們都知道,水雖然是一種天然資源,但在由資源轉化爲可以安全、方便地使用的自來水之後,它就成爲一種商品。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當一種公共資源處於稀缺或供應緊張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利用實行階梯式水價制度這一手段,促進人們提高節水意識又有何不可呢?大幅度拉開少量用水與超量用水水價之間的差距,讓節水企業得到獎勵,讓浪費水的企業承擔高額成本,不失爲一種公平、合理、有效的節水政策。
濰坊作爲缺水城市,節水工作已是刻不容緩,就目前看來,實行階梯式水價是一種相對有效的手段,其目的就是要求人們提高節水意識。但是在這同時,相關部門和媒體單位也須得注意加大宣傳力度,讓用水戶從根本上重視節水,否則如果企業、居民依舊節水意識淡薄,浪費水的現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那麼水價的提高和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非但達不到節水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認爲多用水多交錢就是了的惡性蔓延。
此外,超額水費制度要體現其合理性,更要注意合理利用多收取的那一部分水費。最好像基金籌集那樣,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或者由節水部門負責徵收,並遵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用於地方水利建設及節水設施改造,並加大水務公開力度,接受羣衆監督。以此以正視聽,使羣衆走出水價調整就是“水費漲價”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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