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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於翔劉志敏記者馮琳)一名外地男子給親戚打工,卻搬走親戚宿舍內的保險櫃,還沒來得及打開就被同事當場抓獲。日前,北辰區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對該男子判處罰金。
外地青年周某在表哥經營的一家工廠打工。案發當晚,周某進入表哥宿舍內將保險櫃(內有現金1400元)盜出廠區,並藏匿於他處。豈料,被同事當場抓獲,後警方在附近起獲被盜物品。
法院經審理認爲,鑑於被告人周某與失主系近親屬,並得到失主諒解,且實施盜竊後尚未打開保險櫃即被抓獲,雖不符合盜竊犯罪未遂的規定,但依法酌情從輕處罰。綜上,一審判決周某犯盜竊罪,判處罰金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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