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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水軍肆意發佈虛假信息
據《法制日報》報道,虛擬社會作爲一種新的社會存在與傳播方式,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生存方式和思維方式。但目前的管理理念還不能有效適應這一重大變化。虛擬社會管理究竟該如何進行,記者近日就其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和難點採訪了有關專家。
發展快帶來諸多問題
近年來互聯網發展速度極爲迅速,隨之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無處不在的“網絡水軍”就是一大例證。“受僱傭的‘網絡水軍’在網絡上發佈虛假或誹謗信息,是網絡信息發佈中不規範的地方之一。”北京郵電大學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說。
北京郵電大學馬克思主義教學與研究中心教授李鋼認爲,除了“網絡水軍”外,虛擬社會中的其他問題還包括:利用病毒和木馬等進入網絡系統竊取信息和破壞信息等違法操作,嚴重威脅網絡信息安全,擾亂虛擬社會正常秩序;利用軟件產品複製成本低、複製效率高的特點,繞過應用程序的技術保護措施,侵犯知識產權;對個人隱私權益肆意侵犯;利用互聯網傳播色情、暴力等低俗和不良信息,對人們的思想觀念、倫理道德體系進行滲透和衝擊;大量虛假信息、垃圾信息降低了人們的工作效率,污染了網絡環境;網絡盜竊、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爲成爲社會公害,嚴重擾亂網絡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等。
管理手段略顯滯後
與互聯網上隨時涌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相比,相應的管理制度、管理手段卻顯得有些滯後。以“網絡水軍”爲例,至今在法律上仍缺乏有效的規制辦法。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針對企業的網絡誹謗屬於民事訴訟範疇,應作爲自訴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機關一般不予立案。但問題是,網絡公關公司的人員分散,這些人很多都是從社會上臨時招聘的,如果他們有什麼不法行爲,相關部門很難查處。”劉德良說,“而作爲受害者的企業來說,也根本沒有能力通過網絡進行取證,很難查出背後的‘黑手’,甚至連起訴誰都不知道。”
加強管理需更新觀念
李鋼認爲,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首先,觀念不適應,管理手段較爲陳舊。虛擬社會作爲一種新的社會存在與傳播方式,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生存方式和思維方式。但目前的管理理念還不能有效適應這一重大變化,很多做法和思路還是依靠過去對現實社會的管理經驗。
“其次是完善立法,規範行政措施。”李鋼說,儘管我國出臺了上百個有關互聯網的法規,但由於立法主體多、系統性和協調性較差,出現了現有網絡違法犯罪認定原則籠統,缺乏可操作性;網絡電子證據力度不夠,調查舉證難度增大;網絡犯罪後果缺乏權威評估,實際損失難以量化;網絡虛擬財產流通侷限性強,現實經濟價值難以認定;網絡犯罪案件跨域性廣,管轄權限難以明確等複雜問題。目前,中國針對虛擬社會還需儘快完善法律規範。網絡立法應着力彌補網絡空間的法律真空,只有政府監管、行業號召、網民自律多管齊下,才能解決網絡出現的種種問題,虛擬社會纔能有一個健康發展的大環境。將行政手段與法制手段有機地結合起來,以法制手段促進虛擬社會管理的健康發展。
李鋼認爲,第三個問題在於技術準備不足。他說:“計算機網絡技術高速發展,知識更新速度非常快,新技術層出不窮,我們缺乏對新技術的自主研究,使得針對網絡虛擬社會管理的專用設備和技術手段沒有得到及時更新,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四個問題是行業自律與規制存在較大差距。”李鋼說,目前包括一些商業網站在內的網絡平臺提供商和網絡內容提供商缺乏社會責任,他們爲了吸引人們的眼球,不擇手段地在娛樂節目和社會新聞上大做文章,八卦新聞、虛假報道、有償新聞充斥其間,極大地阻礙了網絡虛擬社會的有序健康發展。網站和網頁,如果離開從業人員和機構的自律和規制,僅靠監管部門把關,很難收到好的效果。李鋼說。
本版整理/於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