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7年前,一輛紅色桑塔納車在京哈公路將推自行車人撞倒後逃離現場,行人倒地後遭遇過往多輛車碾軋身亡,雖案發現場未留下線索,但交警在附近溼土堆上發現肇事車號牌並鎖定嫌犯……經反覆向嫌犯親屬宣講政策規勸肇逃者,迫使無證駕車釀禍的肇逃嫌犯馬某於日前投案。
被撞者遭碾軋身亡
2004年9月28日22時45分,交警薊縣支隊接報警稱,京哈公路發生機非交通事故,受害者傷勢嚴重,交警立即趕赴現場。經詢問目擊證人得知,當晚22時38分,一輛紅色桑塔納車沿京哈公路由東向西行至案發地點時,與由南向北推自行車橫過公路的喬某相撞,肇事車逃逸,爾後喬某被多輛過往車輛碾軋。據勘察,喬某全身有多處碾軋痕跡,已身亡。
蹊蹺留下重要證據
辦案交警反覆走訪目擊者瞭解到,案發後肇事車向西逃離現場,且在不遠處再次發生單方交通事故。交警通過細緻勘察,在距離案發地以西2.5公里處溼土堆發現重要線索:原來案發前剛下過雨,土堆成泥狀,肇事車撞在土堆上後號牌全印在溼泥上。交警通過該號牌得知,車主爲薊縣當地農民王某,交警立即到王某家中追查。據王某妻子稱,案發當天王某就離家出走不知去向,辦案交警判斷王某便是肇逃嫌犯且已潛逃。此後,辦案交警全力排查王某去向,並持續向王某親屬講述利害關係和法律、政策,希望規勸王某投案自首,但一直無收穫,隨後將王某列爲網上逃犯。
失蹤車主並非肇事者
2008年8月的一天,王某突然來到交警薊縣支隊並說出讓辦案交警吃驚的出走理由。據王某交代,肇事車早就賣給了朋友馬某,案發當天應爲馬某駕車。王某既然沒肇事爲何一走就是4年?辦案交警提出疑問。王某說,自己童年時因目睹父親觸犯法律受到處罰,便對法律產生畏懼感,案發當天聽說賣出的車把人撞死了,怕承擔賠償責任甚至坐牢,就誰也沒有告訴離家出走,先後逃到黑龍江、內蒙古等地以打零工度日。他偶然聽他人說,如不是自己開車不會坐牢纔回津澄清事實。辦案交警立即全力追捕馬某並將其列爲網上在逃人員。
無證駕車引發悲劇
經查,馬某系黑龍江省北安市人,在薊縣打工,至案發時沒有考取駕駛證。辦案交警到馬某及其親屬暫住地薊縣漁陽鎮尋訪得知,馬某從案發當天便離家出走,辦案交警便到屬地公安文昌街派出所通報案情並多次向其親屬提出規勸馬某投案併發放勸投公開信,講明“清網行動”政策,敦促馬某儘快投案,爭取從寬處理。今年10月16日,馬某親屬將受害人家屬賠償金給付到位;10月17日,東躲西藏7年的馬某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對7年前肇逃罪行供認不諱。(記者廖晨霞通訊員楊毅王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