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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法律?
羊城晚報佛山訊記者張聞報道:自小悅悅事件以來,“見死不救”是否應該入刑一直是社會爭論的焦點之一。10月20日,佛山市委黨校針對小悅悅事件召開了社會道德建設專家座談會,多名專家認爲“見死不救”入刑並不恰當,政府更應該在“見義勇爲”上完善制度。
佛山社科聯副主席葛振海認爲,應認真探索“見死不救”入刑的可能性。他認爲,見死不救,應在特定的條件、環境中入罪,這樣有利於增強人的社會責任感。
然而絕大部分專家依然不主張“見死不救”定罪,認爲更應該在“見義勇爲”上完善制度。有專家指出:“見死不救是否應該入罪,爭議很大,操作難度很大。一個好的社會管理,我認爲不是以懲罰爲主,嚴刑峻法一般情況下都不用。”
也有專家主張,“見死不救”罪不入刑,但可以要其承擔其他法律責任。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副主任周菊認爲,“見死不救”入刑在社會的接受度也不是很高,“懲罰不一定就能有良好的社會效果,喚醒人們的良知可以通過制定其他一些法律,承擔一些其他責任。”
佛山市委黨校科研部主任趙起超則提到,要注重用經濟手段來鼓勵見義勇爲的行爲,來達到建設社會道德的目的。
張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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