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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田恩祥報道:近日,廣州市公開徵求市民對《廣州市鼓勵留學人員來穗工作規定(修訂稿)》的意見。按照該規定,留學人員來穗工作,將享受配偶子女入戶、子女高考加10分、優先解決居住問題、免稅購買國產小汽車、創業和申請專利資助等優惠政策。
海歸子女高考加10分
按規定,來穗定居的留學人員及其一同隨遷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憑《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和《廣州市區入戶卡》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子女入園入托,由當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協助安排;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在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免試就近安排;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統一錄取的,享受政策性照顧藉讀生待遇並加10分投檔。
買房補助十萬買車免稅
按規定,廣州市政府將設立留學人員專項資金,用於改善來穗工作留學人員的生活條件和工作環境,以及對留學人員短期回穗服務、講學、技術支持、成果推薦、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等活動的資助。
用人單位對來穗工作的留學人員應優先解決居住問題。短期內無法解決的,可申請租用廣州市人才公寓,租用期限不超過3年。
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在海外曾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在海外取得碩士學位且在本專業領域工作5年以上的留學人員憑在穗所購住房的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租房合同等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安家補助費,補助標準爲每戶10萬元。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1輛。
高新技術項目資助百萬
按規定,廣州將每年從科技經費中安排一定經費作爲留學人員科技創業資金,用於資助留學人員從事符合廣州市產業發展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或有較大市場前景的商品化創業項目,每年50個,每個最高100萬元。
公衆對《廣州市鼓勵留學人員來穗工作規定(修訂稿)》有建議和意見的,請於2011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反映或提交。
田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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