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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棗莊10月20日訊(記者張冬梅)我省相關條例規定,不允許商店賣煙給未成年人。但記者19日採訪時發現,滕州一些未成年中學生卻能輕鬆地從校門口商店裏買到香菸。
“走,買盒煙去,天天學習,煩死了。”“買菸?小心讓班主任逮到。”這是19日下午記者在滕州二中校門口聽到的兩名學生的對話。記者看到,這兩名學生走進了附近一家小商店,買了一盒香菸放在衣兜裏然後回了學校。在一家商店門口,店主告訴記者,有幾個學生經常到他店裏買菸,經常來的他都認識了。當記者問是否允許向未成年人售煙時,店主說:“學生抽菸很正常,他們來買我就賣,家長都管不了,我也沒辦法。我不賣給他們,還有別的店會賣給他們。”對於相關規定,店主稱“沒聽說過”。
20日中午放學時,在滕州一中東校附近的商店裏,記者也發現有男生在買菸。在棗莊科技職業學院上學的一名男學生告訴記者,他今年16歲,無聊的時候就到學校附近的商店買菸抽,老闆從來沒有問過他多大了。記者走訪中發現,學校附近的小商店大都沒有設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標識。
一位接送學生的家長告訴記者,學校附近的這些商店就不該出售菸酒。他們的消費羣體幾乎全是學生。既然有了相關規定,他們就應該執行。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不要讓這些不法商販有機可乘。而新修訂的《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中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標識,對難以判明購買者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如果經營者違反條例規定,相關部門要責令其改正,並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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