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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黑龍江籍男青年攜毒乘火車回老家,不料在途中被乘警查獲。日前,兩名男子因犯持有毒品罪,被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分別罰金15000元。
23歲的黑龍江賓縣農民尹某和28歲黑龍江佳木斯市無業人員徐某均有吸毒史。今年5月27日,二人攜帶一袋冰毒(41.27克)、81粒麻古(8.88克),從重慶北站乘坐至哈爾濱的旅客列車返回原籍。次日21時許,乘警在15號車廂盤查尹某時在其上衣左下口袋內有用藥盒包裝的一包黃色晶體,牛仔褲右側口袋內發現用化妝盒裝着的紅色片狀顆粒55粒、左側口袋用面巾紙包裹的紅色片狀顆粒26粒。後乘警又在其同行人徐某的煙盒內用吸管裝的黃色晶體約0.2克。
乘警將二人抓獲並扣押了繳獲的物品。經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從黃色晶體和紅色片狀顆粒中均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綜上,尹某非法持有冰毒50.15克,徐某非法持有冰毒50.31克。6月28日,尹某、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逮捕。
審理中,二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沒有提出異議。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認爲二人的行爲均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故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7年,罰金15000元。 (通訊員李合記者陳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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