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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顧客在足療店做按摩期間,因懷疑服務員盜竊其財物報警。此舉引起老闆不滿,爲報復,老闆糾集兩名老鄉將該顧客打傷。日前,三人均被東麗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刑罰。
黑龍江省女子趙某在本市東麗區經營了一家足療店。今年3月25日18時許,顧客劉某在該店做按摩期間,因懷疑女服務員盜竊其車中財物而報警,公安機關接警後,將劉某及足療店服務員郭某、田某帶至派出所接受詢問。當日22時許,趙某因不滿劉某報警,從派出所尾隨劉某至東麗區一家飯店,並電話聯繫老鄉楊某、潘某。後三人在飯店內對劉某進行毆打,致使劉某左側肋骨骨折。經鑑定,劉某傷情爲輕傷。4月29日,趙某、楊某、潘某被抓獲歸案。
案件審理過程中,三名被告人與劉某達成賠償協議,三人一次性賠償劉某醫藥費、交通費、誤工費及今後治療費計兩萬元。劉某請求法院對三人從輕處罰。法院審理後,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8個月,判處被告人楊某、潘某各拘役6個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麗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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