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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4萬元後,家屬上訴,日前二審開庭
西南農業大學原副校長李安富,因腰痛到市內某三甲醫院住院治療,治療半個多月後,因膿毒性敗血症繼發全身多器官衰竭而亡。
李安富的家人認爲,醫院對李安富之死,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遂將其告上法庭。前日,市一中院二審開庭。
腰椎管狹窄症患者
死於敗血症
2001年,李安富任西南農業大學副校長。2004年5月,60歲的他退休。
他的家人介紹,由於長期在野外搞柑橘研究,翻山越嶺,風餐露宿,李安富患上了腰椎病,這個病伴隨了他30年。2009年7月22日,李安富感冒後腰部疼痛,被家人送到某三甲醫院。
門診發現,李安富腰椎間盤突出,存在感染。同年7月24日,李安富到該院骨科住院治療。住院前的CT結果顯示,李安富腰椎管狹窄。
次日,血常規檢查發現,感染加重。
7月26日,李安富右腳外側踝骨出現紅腫。
7月31日,醫院下達病危通知書。當晚,李安富被轉入感染科。
此後,李安富病情繼續惡化。
8月9日,李安富因膿毒性敗血症繼發全身多器官衰竭而亡。
並非絕症卻出了人命
死者家屬起訴
“腰椎管狹窄症,並非絕症,但卻醫出了人命!”李安富去世後,其家屬對醫院的治療非常不滿,爲此起訴到沙坪壩區法院。
醫院認爲,李安富的死與他體弱有關。醫生的治療是積極的,處理是恰當的,不存在明確醫療不當的行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的醫療過錯。
對此,李安富的家屬不予認可。他們稱,李安富身體很好,死前半年做體檢時,只發現有脂肪肝,並沒有其他異常。
一審判醫院賠償4萬
家屬不服判決
去年11月,沙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審理後認爲,醫院在李安富入院時存在感染的情況下,未及時複查血常規,以瞭解和控制感染,治療行爲不規範,存在一定過錯。李安富自身疾病的自然轉歸是其死亡的直接因素,醫院的過錯行爲是其死亡後果的誘發或促進因素。
法院一審判決醫院擔責三成,賠償死者家屬4萬元。
李安富的家屬對此不服,提起上訴。
他們稱,醫院未向家屬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釋與書面道歉,拒不承認自己的醫療過錯,希望法院追究該院醫療損害的全部賠償責任。重慶晚報記者陳國棟見習記者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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