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慧婕)在大型超市購買的綠箭口香糖,竟然中了二等獎——15.8萬元的現金支票,想領獎要先匯去中獎數目1%的公證費。
家住黃陂區的汪先生致電本報稱,前日,他在某大型超市購買了一包綠箭口香糖,拆開發現裏面有一張刮獎卡,二等獎——現金支票15.8萬元。他撥通兌獎熱線,對方稱可將獎金匯過來,但要提前匯去中獎數目1%的公證費。
昨日,記者聯繫了箭牌公司得知,這是不法分子所設騙局,超市稱可能是不法分子將口香糖拆封後,塞入兌獎卡,然後帶到超市來掉包。